
农工党宁夏区委会、石嘴山市政协及自治区政协委员曹智莉反映,近年来,部分个人无视规定,擅自进入明令禁止的自然保护区或未开发区域开展探险活动,此类行为引发的遇险事件频发,不仅对参与者自身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更造成公共应急资源的严重挤占。例如秦岭“鳌太线”违规穿越遇难事件中,国家救援力量为保障生命底线投入大量资源,实则为“违规冒险”行为买单。当前救援工作中存在的“违规冒险—公共买单”恶性循环,暴露出法律法规惩戒力度不足、公共救援责任边界模糊、社会救援力量作用未充分发挥、源头预防管控乏力等系统性问题。
建议完善立法确立过错追责与成本合理分担原则。制定《社会救援费用追偿管理办法》,确立“过错责任原则”。对无视明确警示、故意违规进入禁止区域而遇险的个人及组织者,其行为存在明显过错时,国家在履行生命救助义务后,应依法享有对超出必要公共福利范围的救援成本进行追偿的权利。探索将恶意违规且拒不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员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提升约束力。
构建“政社协同、分级响应”的规范化救援流程。应急管理部门出台专项工作指引,接警平台增加对“是否在禁止区域”“是否明知故犯”等要素的询问记录,遇险事件首先调度在应急部门备案、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应急救援组织前往现场,进行先期处置与风险评估。当社会力量评估认为险情超出其能力,或涉及重大复杂情况时,再按预案启动公共力量,确保国家核心应急资源的节约与高效使用。
大力培育并规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装备补贴、能力认证、联合演练等方式,重点扶持一批在高山、水域等专业领域有特长的社会救援组织。推动建立“应急救援基金”,对社会力量参与的无过错方救援或无法追偿的公益救援,给予合理成本补偿,保障其可持续发展。建立社会力量与官方指挥体系的常态化融合机制,提升整体救援效能。
实施综合惩戒。网信、文旅等部门督导网络平台切实清理、屏蔽违规穿越攻略和非法组团信息、危险行为炫耀等视频,对屡禁不止的账号实施联动惩戒。自然资源、林业、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动执法与技防监控,对查获的违规者,除给予罚款等处罚外,对组织者坚决运用民事公益诉讼等手段追究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地黑名单”制度,全面宣传违规穿越带来的个人生命损失、家庭悲剧、巨额公共资源消耗及生态破坏后果,并公布典型追偿案例,扭转错误认知,倡导理性、合规的户外运动文化。